按照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数据汇总口径和方法》、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框架》,宁明县经普办高度重视,统筹谋划,积极组织各相关专业明确分工,严格把关,经过多次审核校对,完成了普查公报撰写。经市经普办审核批复,并报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于4月10日,通过《宁明新闻网》、《广西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》发布了经济普查公报,为全市最早发布公报的县。
宁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由七个公报组成,第一号公报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的基本情况,第二号公报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,第三号公报为第二产业基本情况,第四号、第五号公报为第三产业基本情况,第六号公报为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,第七号公报为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。
总体来看,宁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,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,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,达到了预期目标。普查结果显示,2018年末,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22个,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,增长81.5%;从业人员23503人,增长7.5%;产业活动单位2556个,增长46.5%;个体经营户9610个。